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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妇女主任 第68节 (第7/7页)
,是个憨货,年轻的时候长得好看,被上门做木工的三舅盯上,娶回了家里。 四个人一进赵柯家堂屋,余秀江就问赵柯:“赵柯,你妈说合作社是你牵头的,你跟舅多说说,这个合作社,我跟你大舅两家咋入股?” 余大舅和余三舅的实力比生产队一般家庭要好,完全有能力单独养猪。 赵柯拉着凳子坐近,耐心地跟他们说了这两年的养猪政策,建议道:“大舅和三舅有木工活,不像其他社员那么需要养猪来增收,可以像我说的,到大队签个字,两家共同买猪崽,然后放在咱们大队的养猪场里统一管理,比较省事儿。” 赵柯也跟他们说清楚,这样的话,结算的时候合作社肯定要扣除一些成本。 方红大咧咧地说:“我们两家哪用签字。” 赵柯摇头,做这个“坏人”,“既然是合作社,一切都得按规矩办,亲兄弟也得明算账。” 余三舅认可:“签字挺好的,明明白白。” 余大舅夫妻也赞成,高玉兰脸上挂着笑,问:“那我们买几头猪合适?” 赵柯实心实意地说:“第一年经验确实不足,大家都在学习阶段,你们是两家先买一头,还是一人买一头,都行。” 高玉兰又问:“一人买一头,是不是就不用签字了?” “只是你们两家之间不用签了,跟合作社还得签。” 这种事儿,讲究自愿,得他们自己决定,所以余秀兰和赵建国坐在旁边儿没有一句劝。 余三舅问:“最后期限是啥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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