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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五十四节 官制改革(3) (第4/7页)
选票这东西,也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甚至,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至少,在西元前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但刘彻压根就没想过搞地方选举,哪怕是村级选举。 他只是希望借助平贾擅权这个成熟的制度,来制衡和监督地方的基层官吏。 假如有人做的太过,激起了民愤,那么,地方百姓就可以借助这一制度,合法的驱逐和罢免他们所不喜欢的官吏,从而减少矛盾。 所以,他对晁错笑着道:“卿的理解有误……” “朕的设想是这样的……” 于是,刘彻就将他的构思和体系和盘托出,总的来说,就是抄袭的后世基层村、镇人大选举。 百姓嘛,当然有投票权,也可以自由投票。 但是…… 候选人,是由郡县决定的! 人民,只能在固定的人选里选择。 除非,他们集体表示不需要这些人选…… 但这是不可能的…… 如此,就在百姓和官吏之间,制造了一种平衡,更美妙的是——因为这个官吏是百姓选择的,所以,此人今后的施政,就具备一定的基础。 更妙的是——倘若这个人搞的民怨沸腾,百姓可以选择罢免他——只需要有五成以上辖区始傅百姓联署,或者地方三老和三成以上百姓联署,这个官员就要滚蛋! 而相关官吏,五年一届…… 同时,刘彻还规定,每次候选人之中,必定要有一个退伍士卒! 如此,就可以避免,某一个宗族或者家族,长期把持一村或者一乡之权。 当然,这个设想,暂时还只是一个设想,需要晁错和大臣们去集思广益,发动自己的聪明才智,结合当前社会实际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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