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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第676节 (第1/6页)
所以在思忖再三之后,大使决定用别的法子。 他先是想办法见了不少大宋高官,奉上大笔金银,又四处活动,找受害者家人赔罪,拿出钱财求取谅解,接着找报纸表达诚恳道歉的态度。 最后甚至求见大宋皇帝,不仅奉上金银,同时表示只要能留下副使的性命带回去给国王交差,不管什么惩罚都能够接受,哪怕是砍断手脚,只保留性命就成。 前前后后,这位正使花了二十多万贯。 要知道不要以为二十多万贯相当于后世二十多万人民币,此时大宋一贯钱的购买力还是非常高。 一辆汴梁自行车厂产的自行车也才卖1-3贯钱,最贵的自行车才8贯。 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不过2-3贯钱,就可以知道这二十多万贯,按购买力算,相当于后世上千万了。 这么多钱砸下去,肯定会起到不少的效果。 因而朝廷内部也产生了一定分歧,很多人认为虽然对方的确罪大恶极,但砍去对方的四肢也能够典明正刑。 何况对方承诺,如果保住性命,则赔付给对方家属达3万贯,也是给受害者家属保障。 而且这个声音还不止一点两点,朝野上大多数官员,乃至于大部分宰相在内,都觉得这个方案可以被认可,民间也有不少这样的声音。 究其原因,在于这家人还有两个幸存者。 这家是一家五口,十六岁的大女儿为主要受害人,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meimei以及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弟弟。 meimei和大女儿住一个房间,男女主人与小儿子在一个房间。 在罪犯闯入他们家时,男主人先出去看情况,被罪犯杀害,女主人见势不妙,将襁褓中的小儿子藏进了衣柜当中。 大女儿在父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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