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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第3/4页)
持自己去——周瑾初是明星,哪能到处乱逛? 在超市里,肖凌霄不仅买了好多菜,还捎带着拿了很多家居用品。这些东西,全是肖凌霄认为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当狗时他就总想为“主人”做一番添置,今日总算是有机会装进购物车里了。 ——肖凌霄在厨房忙了一个半小时,端出了六个菜。 周瑾初看了看,问,“会不会太多了?” “……”肖凌霄只好说,“我会努力吃的……” 对于该烧什么,肖凌霄在厨房里犹豫了足足有十分钟。他将他想了很久的打算烧给周瑾初的二十几个菜缩减到六个,随后就怎么都没法决定该抛弃哪个了——他哪个都想要展示,去掉谁都会很痛苦。他总是想:周瑾初吃到xxxx菜肯定会特别高兴,不能去……可是,周瑾初吃到xxxxx菜也会特别高兴呀,难道就可以去掉吗?纠结了半晌后,肖凌霄决定不管了,全做出来好了,让周瑾初知道,这些,他很爱的这些,我!全!都!会!!!顶多每个菜的分量小点—— 就像肖凌霄估计的那样,周瑾初每尝一个菜,都会露出来惊讶的表情。 好呢……肖凌霄想:对付周瑾初这样的懒人,就要让他知道娶了自己他能省掉多少功夫。他上学时选修过“美学原理”课,当时那老师说,“审美”和“有益”时常会挂钩,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会越看越顺眼……老师还说,“审美”和“曝光”也时常挂钩,常见的东西也会越看越顺眼。 老师本来在学术上成就不低,和另外一所大学的某教师在学术上是死对头,后来那个家伙参加电视台的节目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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