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53节 (第2/6页)
一次拿匕首威胁过他,甚至还把他手臂割伤过,摸匕首的动作很熟练,出手也快准狠……可见胆子很大,是不怕见血的。 正常情况下,一个病秧子的确不可能一刀将刘喜贵毙命,可如果是特殊情况呢,譬如那阉竖正意乱情迷,毫无戒备时…… 谢琅双手撑在膝上,手背青筋一点点绷起。 如果真是他,他为什么要杀了刘喜贵,因为刘喜贵招惹了他么? 刘喜贵一个宫中大珰,不可能不认识自小住在宫里、备受太后宠爱的卫氏嫡孙,他吃了几个熊心豹子胆,敢去招惹对方?色心再重,还有前程重要么? 只是如此一来,刘喜贵撇下锦衣卫,单独行动的事,倒是可以合理解释了。敢对卫氏嫡孙有不轨之念,无论卫氏、太后都不会放过他,他自然要隐秘行事。 但仍有不合理之处,如果真是他下的手,之后那名主动投案、吞金自尽的富商又是怎么回事?也是他的手笔么?可他一个常年不出门的病秧子,哪儿来的这等通天本事与手段。 那名富商直接将扬州织造局的案子翻出来,刘喜贵直接从受害者变成罪宦,举荐刘喜贵任职的黄纯第一个受到牵连,黄纯与卫氏穿一条裤子。如果这真是一个局,布局者,显然也是冲卫氏去的。他一个卫氏的嫡孙,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还是说,这一切都是他多疑臆想而已。 刘喜贵远远瞧见了人,心生歹意,但打听清楚对方身份之后,便知难而退。刘喜贵的死,和他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毕竟,锦衣卫那份堪称详尽的调查记录里,当夜所有和刘喜贵接触过的人里,没有一个人提到他,便是那位金老板也对此事绝口不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