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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第7/76页)
而且还不止一次! 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的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一个地方,而是涵盖了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的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在具体的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的话,一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一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了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一次接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了同样的呈文,也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的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的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的年初,帅嘉谟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了当时的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了一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了这么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我说的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了,这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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