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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第5/49页)
攻讦,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斗。 争斗的起因,还得从杨干禅院的一位“高僧”说起。 这位“高僧”的法号叫法椿,也是徽州人,出生于弘治八年(1495年),籍贯是歙县邻近的休宁县。此人的来历十分可疑,据说是绝户家的独子。 大明对于户籍管理特别重视,每一百一十户人家编为一里,一里造黄册一本,写明各户的丁壮、事产,凭此科税。一户人家如果壮丁断绝,会被归类为绝户,自然也不用缴税了。 因此民间有一种作弊手段,就是让家里的丁壮逃离原籍,再向官府报备绝户,从此家人可安享免税之福。法椿很有可能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正德元年(1506年),年仅十一岁的法椿逃离了家乡休宁。虽然他距离法律规定的成丁年龄还有五年,但此时地方户籍方面腐败严重,经常有明明不成丁的孩童,被恶吏强行登记为壮丁,借此要百姓多承担税徭。 能逃,还是早点逃的好。 法椿离家之后,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成为没有户口的流民,四处迁徙,除非买通一地官吏假造户籍,才能合法落脚;第二个选择,就是出家为僧、道,只要有寺观肯接收他,并取得度牒,便有了合法身份。 [注释]度牒:亦称“祠部牒”。唐朝设立试经度僧制度,经过考试合格的僧尼、道士,由国家管理机构祠部发给其度牒,作为合法出家者的证书,可凭此免承徭役。明王朝十分注意限制僧尼的数量,规定每三年发放一次度牒。并且,男子不到四十岁、女子不到五十岁,不得出家。《大明律》中对没有度牒、“私自剃度者”亦有十分严厉的处罚。 徽州崇佛之风十分浓烈,境内大小寺院有几十座。法椿理所当然选了出家这条路。不过他不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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