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元芳开始_第五百八十三章 报应来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百八十三章 报应来了! (第2/6页)

国之初,《宋刑统》就规定,凡是赌博者,一律打一百杖,赌资多的话,就按照盗窃罪论处。

    这个律法起初执行是很严格的,在赵光义时期,一些赌徒被发现,直接处死,堪称严打。

    到了宋真宗,有个人考中了进士,还没来得及庆贺,就被举报是逃犯,原来他就是曾经因为聚众赌博被抓,后来改名换姓,来考科举,真宗大怒,立刻夺了这人的功名,严惩流放。

    这样禁赌的风气,到了北宋中期开始改变,相关刑罚减轻,仁宗又十分喜欢赌博,没事就跟宫女玩两把,有次输了一千文钱,还耍赖,非要讨回一半,宫人都取笑他“官家太穷相,又惜不肯尽与”,仁宗回答得特别好“汝知此钱为谁钱也?此非我钱,乃百姓钱也,我今日已妄用百姓千钱”,看看,多么为百姓考虑的官家。

    由于北宋文人段子太多,这个故事是不是文人编造的并不知道,但有了官家带头赌博,禁赌律令逐渐成为摆设,赌风大盛,渐渐的和吃牛rou一样,都是刑律里面违法,但现实里面几乎没人管的事情了。

    再到了神宗年间,“关扑”正式出现。

    所谓关扑,就是商家所有东西,既可以卖,也可以赌,讲白了就是买东西不用钱,而是用赌博的形式来购物,也叫“扑卖”、“关博”或者“博卖”,因为“博”太直接,官方上就用相同意思的“扑”字来代替。

    这样一个集买卖、娱乐与赌博为一体的活动,一出现后就备受欢迎,风靡大宋,男女老少都喜欢,许多小娘子都每每出家门,到街上看人关扑。

    按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