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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一章针锋相对 (第5/8页)
最关键的一点,这帮监察御史可以风闻奏事,即使没有证据也可以胡乱弹劾。 唐朝的风闻奏事,其实继承了前朝的「三公风闻奏事之准则」。 根据记载,东汉三公府掾及公卿均可以根据传闻劾奏刺史二千石以下官僚,称为「风闻奏事」。 至南北朝时期乃成为御史的特殊权力。 到了隋唐朝,已经成为朝廷律法一样的存在。 所谓的风闻奏事,顾名思义就是只要听说了,可以去核实,也可以不核实,都能作为弹劾官员的理由。 当然,单纯的道听途说的风闻奏事与有事实依据的风闻奏事威力当然完全不同。 尤其是对于杨帆这样本来就有做过这样的事儿,只是被人借题发挥,这简直就是致命的。 谣言说多了也能够成真的,这就是所谓的三人成虎。 更何况,朝中这么多官员看杨帆不顺眼,即使去查证,也不会维护杨帆。 到那时候,虽然不一定能把杨帆砍头,但令其降职罢官,却是轻而易举的! 虽然皇帝可以强硬偏袒于杨帆,甚至是一意孤行力挺杨帆。 但是为了偏袒一个臣子,便与朝廷中大多数官员背道而驰,显然很可能会导致朝堂变得混乱不堪。 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鉴于此,这些监察御史才有如此的底气弹劾杨帆,甚至是进一步逼迫皇帝以后不要插手江南之事。 按照一般惯例,根据御史的弹劾内容,朝廷派官员进行核查,只要杨帆的事件属实,皇帝就应该先暂时把杨帆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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