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一十五章、文昌旧事 (第2/12页)
印会,用法律字眼来解释也叫合会。 呈会的发起人,也就是组织者[南易]一般叫会头,普通会员叫会脚。 会头负责全体会脚会费的筹集、登记、追缴和竞标等工作,负责将每期汇款如数交给会脚,否则要付赔偿责任。 作为回报,会头不需要竞标,可以从所有会脚在第一次集会上一次性^交纳的两次会费中,抽取其中一次的总会费进行支配,只需要把本金归还大家即可,会脚必须按约定期限交纳约定的金额。 呈会由来已久,古时候,一般人家逢“起屋娶亲”或红白喜事急需用钱,而又没有其他能力获得经济来源时,会发起个呈会,目的是解决用钱上的燃眉之急,相熟的一帮人互相接济。 呈会是原始的互助性民间金融活动,打个比方来说:有10人参加呈会,呈1000元的会,那就是一人出100块,由抽签决定这1000块先呈给谁,或者说谁家急需用这钱先呈给他。 呈会一般有个会主,通过抓阄或其他方式确认呈会的先后顺序,比如说这是个1000块的呈会,上月收到会钱的人,后面每月交一脚会钱[100元 利息],没有轮到的只交会钱。 还有一种办法是,各脚事先认定收会顺序、时间,会钱按收会时间先后递减,最后收会的人出的会钱最少,算是利息补偿。 第二个月起,会主去各脚处收取会钱,交给顺序轮到之人,这个过程叫“拔会钱”。呈[收]与拔[付]过程,就是资金集聚途径。 用通俗的话解释一下:10个人,一人出100块钱,凑够1000块,通过抓阄决定这1000块钱先给10个人中的哪个人先用一个月[一般都是一个月],一个月以后,这个人把1000块加上利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