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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节- 杀戮序章 (第4/5页)
为狡猾,往一个方向直跑出二十公里后,又折转另一个方向,不断的策马狂奔,不愧是号称马背上的民族之一。 劫匪却不知道有个家伙居然靠着心灵沟通远远的吊在他们后面,不紧不慢,一步步的追踪着。 林默的步伐虽慢,但一步却是踏出平常人两三步的距离,在这茫茫草原上犹如鬼魅般忽隐忽现,当初穿着几百斤重的龙骑重铠依然平步如飞,更何况此刻身无重物,真要是跑起来,大概也不会比赛马慢多少。 天色入夜,林默独自一人行进,依然是手表模样待在劫匪行囊中的金币向林默指明方向,虽然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微弱的星光,但劫匪们所处的位置就像一支冲天的光柱一样,在林默眼中清晰毕现。 劫匪们虽然在早有准备休息地点换乘了马匹,但是却依旧人困马乏,入了夜后,在草原中扎下营来。 想必遭劫的大巴那里已经有警察赶到,但从事发到警察赶到,起码需要两三个小时,再加上救治伤员和汇报,至少会拖上几个小时,要从这辽阔无比草原地找到这些已逃远的劫匪,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深没及膝的草可以轻易掩盖住所有的马蹄痕迹,而且劫匪们随时可以换装扮作牧民,躲过天上飞机的搜索。 临时搭起的几个户外帐篷围绕起一个小营地,在小小的野外行军炉上热着一锅热汤,一柄锋锐的哈萨克鹰嘴小刀不紧不慢地向锅内削着熏rou块,不时撒下一小搓香料,热腾腾的水蒸汽带着咸香向周围飘散而去。 周围割了一大圈草,拌上豆饼喂上了马,一个络腮胡子的劫匪从马匹的背囊里拎出几支小瓶装的伏特加,丢给坐在行军炉前的人,嘻嘻哈哈的拧开盖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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