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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452节 (第4/6页)
件,这让学徒们非常的疑惑。 咱们师父可是从来不给乞丐一文钱,无利不起早的人物,要不是方镜真的有本事能学到东西,谁也不愿意给这种人当学徒。 方镜不以为意的说道:“择日不如撞日,开张前我就分到了这个案子,那就打这个官司。” “这场官司虽然是公益案件,但是打响我们讼师行声望的第一场案件,大家一定要好好研究。” 学徒纷纷开始研究卷宗,原来是这么一场案子啊,也难怪方镜要接这个案子。 第411章 进步和落后 方镜的这个案子是二审案件。 按照何心隐在苏州府建立的司法体系,一起案件先在县一级的判院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上诉到府一级的判院进行二审。 二审就是最终审判结果了。 如今苏州府的案件越来越多,这自然是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效率了。 这个案件发生在太仓县,一审结果是太仓判院判的,众学徒和讼师助理看完了卷宗,都觉得心里憋着一股儿气。 案件的过程也很简单,这是一起纺织工坊主,起诉手下雇工的案件。 工坊主常某雇佣的纺织女工秦氏,因为待遇问题前阵子组织工坊进行了罢工。 工坊主常某手上有一笔重要的订单,他被迫同意提高了薪水,雇工们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 可没想到工坊主常某在订单完成后,随即用一纸诉状,将带头罢工的纺织女工秦氏告上了判院。 诉讼的理由是,因为秦氏的行为,导致了这笔订单延迟交付,常某因为没有按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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