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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2/3页)
着签了的合同看着。中间几个加粗加黑的字——“关于陈磊和袁佩佩的合租条约” 甲方:袁佩佩;乙方:陈磊。 第一:本房子是甲方先入住,再租给乙方的,因此甲方袁佩佩是房子的主人,今后有发生争执,以房子主人袁佩佩的意见为准。 第二:双方今后得不得带外人(包括异性和同性)进入本房子。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和对方协商并获得对方准许。若乙方违反,甲方有将乙方逐出房子的权利并罚处华夏币五千元整;若甲方违反,乙方有自动搬出房子的权利。 第三:鉴于双方共用一个卫生间,特做如下规定:双方都需要是用卫生间时,甲方袁佩佩有优先使用权(理由:甲方是房子的主人——参考第一条)。甲方放在卫生间里面的东西(包括衣物但不限于此)乙方不得接触。 第四:甲方袁佩佩有自主追加条约的权利,乙方如有需要可以提出,最终拍板权属于甲方袁佩佩。 以上四条作为两人合租期间的行为基础,双方请严格遵守、不得违反。本条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袁佩佩所有。 陈磊看着手上的合租条约欲哭无泪,这是什么合租条约,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比马关条约还要马关条约。譬如第一条,凭什么你袁佩佩是房子的主人,你不就是比我多入住一个上午吗?那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再看第二条,前面的一部分还算公平,双方都不得带外人进入房子。可后面的那些处罚可就……无论谁违反了,结果都是陈磊搬出房子。当然,如果袁佩佩违反了,陈磊还是有一点点的选择权的——可以不搬出房子。靠!这处罚不就将前半部分给否定了?袁佩佩可以随意带外人进来(违反了也没有什么事),陈磊就不得随意带外人进来。 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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