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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燕燕 第442节 (第4/7页)
于一份遗产继承。 “那是我的母亲,几年前她去世了,我在她离开后找到了她的一封信,还有一些东西,我觉得这应该算是一份遗嘱了。” 这位绅士把这封信交给了贝塔里·约翰。 信是写给一个小女孩的。 绅士说:“据说是我母亲的养女,一位来自中国的贵族少女,我的父亲曾在中国皇帝那里担任过官职,我母亲当时也在中国,可能是那时收养的女孩子吧。” 信里是那位可敬的夫人对这个小女孩的一些怀念和赠言,里面确实提到了一些东西,说这些东西全都应该归于这个小女孩所有。 绅士说:“现在我要带着我的家人搬走了,我想在我临走前,为这些东西找到它们的主人。” 这等于是一个无限期的任务,而且很可能永远也无法完成——除非贝塔里未来会去中国。但谁说得准呢? 贝塔里收了这位绅士二十英镑的保管费,并签订合同,约定会寻找这位女士并交还遗物。 这位绅士在把东西都送给贝塔里后就安心的带着家人坐上了轮船前往前世界。这些事从此就与他无关了。假如日后贝塔里再跟他联系,也仅仅只是通知他需要再交二十年的保管费,或是已经成功找到遗产继承人了。 贝塔里万万没想到这个好消息在五年后就来到了。 有曼彻斯特的乡下,有一个神父给另一个神父写信,询问一个教友的事,关于她的名字,以及她的父母,受洗神父等等,他说他的教区来了一位女士,据她所称,她是信仰天主教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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