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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二十) (第1/7页)
十八、《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蛊》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巽下艮上)蛊:元亨。 虞翻曰:泰初之上,与随旁通。刚上柔下,乾坤交,故“元亨”也。 伏曼容曰:蛊,惑乱也。万事从惑而起,故以蛊为事也。 案:《尚书大传》云:乃命五史,以书五帝之蛊事。然为训者,正以太古之时无为无事也。今言蛊者,是卦之惑乱也。时既渐浇,物情惑乱,故事业因之而起惑矣。故《左传》云: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是其义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二失位,动而之坎也,故“利涉大川”也。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子夏传》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后甲三日者,乙、丙、丁也。 马融曰:甲在东方,艮在东北,故云“先甲”。巽在东南,故云“后甲”。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言所以三日者,不令而诛谓之暴,故令先后各三日,欲使百姓遍习,行而不犯也。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虞翻曰:干,正。蛊,事也。泰乾为父,坤为事。故“干父之蛊”。初上易位,艮为子,父死大过称考,故“有子考”。变而得正,故“无咎。厉,终吉”也。 案:位阳令首,父之事也;爻阴柔顺,子之质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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