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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祂 第14节  (第2/5页)
工作。    他承认这份工作比他之前干的每一份都要轻松,且钱多。    但……    他素来不是个贪恋什么的人。    他的不舍,是因为郁睢。    说来也是神奇,明明才认识七天,他居然已经和郁睢那么“熟悉”了。    这种熟悉不是那种知根知底的熟悉,而是他对郁睢有些他都难以形容的情愫在里头。    想跟他做朋友。    想再认识“他”多一点。    他现在每天在三楼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不说什么,就坐在那张门门口,嗅着香火味,静静地待在那,他都觉得舒服。    陈山晚从前听说过人和人相处是有磁场一说,但他从来不信。    遇见郁睢后…陈山晚觉得可能真的有吧。    他好像和郁睢意外地合拍。    他知道郁睢以前学过画画;知道郁睢爱读书——这点和他一样;知道郁睢很久都没有从这个屋子里走出去过了;知道郁睢现在对外界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不知道外头的科技早就已经推出了触屏的智能手机……    想到这里,陈山晚不由得抿起唇。    他还是觉得郁睢和这个家里的关系怪怪的,觉得精神病可能只是一个借口…但这是别人家的事,而且他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也没有办法帮郁睢报警。    而且如果…    陈山晚向来谨慎,他也会考虑如果郁睢真的有精神病这一条可能性。    毕竟他们才认识了七天而已,万一恰好郁睢是目前没有犯病呢?    但只剩下三周了啊。    二十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的。    这份工作结束后,他也许再也见不到郁睢了。    虽说他现在也没见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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